责任供应链的新水平
2014年6月5日,作为中欧双方在企业社会责任领域专业、务实的交流平台和沟通渠道,由《WTO经济导刊》、欧洲对外贸易协会(FTA)- 商界社会责任倡议(BSCI)、中德贸易可持续发展与企业行为规范项目(GIZ)联合主办,中国纺织工业联合(CNTAC)会支持的第十届中欧企业社会责任圆桌论坛在北京召开。来自政府、国际组织、使馆、商会和中外企业界的的近百位嘉宾出席了此次论坛。
当天的论坛聚焦“推进企业社会责任伙伴关系至新水平”这一议题,探讨如何在供应链管理不断提出新要求的背景下,促进企业建立新型而有效的伙伴关系,探索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之道。
出席当天研讨会的商务部世贸司一等商务秘书苗燕民表示,供应链合作不仅仅是提出新的标准和要求,还应该更深入,加强互动性。此外,中小企业也应该提出自己关于社会责任的理解和新的要求,甚至可以参与到大企业标准的修订之中。参会嘉宾也都对合作提出了各自的看法,认为合作不是简单的企业之间的产品的交换,应该是更深层次的合作。
“需要增强责任感,对于企业来讲,要去帮助供应商承担自己的责任,同时分包商也要意识到所采取的行动应该用一种负责任的方法去开展。也就是说,从供应链的上游到下游所有合作伙伴要有一个共同的社会责任目标。”欧洲对外贸易协会商界社会责任倡议利益相关方关系经理Sabine Van Depoele认为,采购商和供应商之间应通力合作,共同进步,在供应链中创造可持续性的级联效应,确保企业社会责任的落实。来自上海当纳利印刷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副总裁沈衡说,在供应链中,供应产品只是很基本层次的合作,发展到合作伙伴,是一种相互的信任。
合作并不局限于企业之间,政府组织、行业协会也应该是企业的合作对象。GIZ就与河北、浙江的一些中国企业开展了紧密的合作,比如让贫困地区的人们吃到高质量、营养成分更高的大米。GIZ项目主任鲁德福表示,这些合作,“不仅解决了一些社会问题,同时也提高了企业自己的能力。”
事实上,可持续供应链的建设,需要政府、企业、行业协会等其他所有利益相关方的合作与支持,正如德国奥托集团企业责任经理白玛琳(Maren Barthel)所说,“所有利益相关方都需要和所有供应商紧密合作,政府要发挥中间作用,执行方面主要靠供应商。很多社会问题,单靠企业是不能解决的。所以需要商业协会、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帮助我们克服这些困难。我们呼吁所有利益相关方精诚合作、共同努力,循序渐进,携手为共同目标而努力。”德国奥托集团是于2003年连同多家欧洲采购商发起商界社会责任倡议的核心成员,白玛琳同时也是商界社会责任倡议督导委员会副主席。
在供应链中,除了合作,企业积极创新,应对挑战,也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的生产制造副总裁殷涛介绍的创新案例,极具代表性。 2007年,位于美国达拉斯的玫琳凯总部启用环保可降解生物材料作为填充物材料。经过耗时半年的搜寻,玫琳凯中国联系、走访了超过20家供应商之后,最终与国内唯一一家生产生物可降解材料的企业达成了合作意向。玫琳凯和该企业共同经过了近一年的摸索,对填充物生产设备进行改造,最终生产出适合化妆品包装的环保填充物,并推广到全国。创新带来的是多赢,“这家公司跟我们合作以后,成本下降,公司业务得到了扩大,在国内有了更多的客户。”殷涛说。而玫琳凯则发现,相对于之前所使用的废报纸等材料,这类填充物还能有效降低产品破损率(即减少产品的损失)超过50%,客户对产品退换与投诉也相应减少,从而提升了客户满意度。
英国克兰菲尔德管理学院道蒂企业责任中心主任、教授David Grayson也表示,在新的形势下,一些大型公司开始关注创新,它们将每一个社会问题都看作是一个商业机会,并积极与上下游企业合作,共同努力,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而鲁德福与David Grayson的创新观点不谋而合,“我们也提倡社会创新,这可以把像农民工、留守儿童和留守父母等群体的需求真正考虑进来,提出更好的可持续的解决方案。” (来源:互联网)